第42章(第2页)
但愿我可以没成长,完全凭直觉觅对象,模糊地迷恋你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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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人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后,s突然承认了一件事。
自己真的很贱,喜欢那种永远的少年。
而永远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
躲在墙角抽烟,通宵喝大酒,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楼下红着眼圈说自己的脆弱。
以上所有,其实都是一件事,他们只做一件事,想一切办法,让你爱他,然后扭头,再让别人爱上他。
n跟s讲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讲的秘密,他有一张长长的excel表,记录了自己每一段鱼水之欢,详细缜密,逻辑清晰。
他轻描淡写说出朋友之间的暧昧以及同一个女生的故事,最后的总结是:但是,我可是他们的前辈。
眉眼中带着得意。
如果你看过几部台湾电影,就会明白,n是凤小岳演过的所有角色,s说,你一定会自负一辈子,在自负中死得不明不白。
然后n吻她,问:这和你爱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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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决定结婚,为了未婚妻变卖家财去了美国,所有朋友都很震惊,特别是他的前女友们。
s当时也有了男友,工作稳定,对她体贴,没有特别的好,没有特别的坏。
当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学会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学会了怎么和男人暧昧地说话,同时保持着距离。
岁月并不是杀猪刀,岁月是碗孟婆汤,只会让你变得假惺惺,最后假得连自己最初什么样子也记不得。
n打电话告诉s自己要结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
她小步退出包厢,站在ktv的门口,笑着说:好呀,恭喜。
我朋友生日,有点吵,我们改日聊。
挂了电话就冲回去,把手机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欢中,喝到断片儿,第二天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虽说如此,她还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个去纽约出差的机会。
他开了很久的车,去机场接她。
他留了一撮胡子,还是跟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吊儿郎当靠在车上,手里还拿着本书,低头看着,感觉看了十年。
他再怎么伪装,还是那个顶着泡面头穿着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个陆涛领的少年。
s站在他面前不远处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头,什么也没说,两步走上来,直接把她横着抱起来。
他说,你变得轻了。
盯着她的脸,仔细打量,问她是不是垫过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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