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一案两办(第3页)
从万历三十六年开始,李汝华就在户部当差了,这一干就是十二年。
蕙风巷的房产,是他在万历三十九年,以户部左侍郎署掌部务时购买的。
购得房产的当年,李汝华就找人把宅子重新装修了一遍。
他不仅拓宽了书房和坐北朝南的正房,还把仆人们居住的门房和后罩房给加宽了。
后来,李廷元娶妻纳妾,李汝华又掏银子把几间厢房给重新装修了一遍。
装修的思路和之前一样,都是通过减少房间的数量,以增加房间的面积。
这就导致整个四合院的房间数,相较立契的时候大大地减少了。
这些细节上的变化,足以成为谈判的筹码。
但惠进皋却没有更改报价,只要这宅子确实是位于南薰坊蕙风巷的三进四合院,那三千两入手再倒手就一定是大赚。
而且惠进皋已经物色好了不少接盘的人。
皇爷践祚之后,陆续给各部各寺,增补了不少尚书、侍郎,正卿、少卿,就连阁老也添到了六位,这些人都是兜里有钱的,或者即将有钱的潜在客户。
而且惠进皋还和李廷元敲定了一笔交易,也就是家具买卖。
李廷元想轻装简行尽快返乡,便以八百两的总价,打包出售了整间宅子的所有家具。
惠进皋看过了,这些家具的用料都很实在,光是用黄梨木制成的拔步床就有好几张,这些东西可都是正儿八经的高档货。
不说做工,光是用料就值回这个价了。
惠进皋本来还想拜见一下李汝华的,但因为李廷元婉言回绝了,他也就只好作罢。
在李家的书房签好白契,并定好针对家具的买卖契约之后,惠进皋和李廷元便一起来到了顺天府缴纳契税。
只要再完成了这道必要的流程,这间四合院就将变成整个大明朝第一间属于法人而非自然人的财产。
大明朝的契税率一般是三十税一,虽然各地可以报请提高或者降低,但上下纵有浮动,总归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跟官府打交道,除了要遵从明面上的规矩,还要遵从潜在的规矩。
单说契税,从户房到银房,经手这事儿的大官小吏每个都要打点,但凡少一个,这流程就有可能卡住。
为了减少烦心事,并给客人提供方便,作为中介的牙行通常会跟官府保持长期的“合作”
关系。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归根结蒂也还是到银子上。
稍微良心一点,官府的规费会和朝廷的税费相当。
但整个大明朝,有良心的官府不多。
大多数时候,官府规费会是税率两到三倍。
因为就算官员在主观上不想贪,衙门还指着这笔钱维持正常的运行呢,征收国税、维持治安、防盗防贼,都得要钱。
而且,主观上就不爱银子的官员本身也不多。
通常情况下,收缴契税这种小事情是不劳衙门里的大老爷亲自操刀的,大老爷也不会自个儿去碰银子。
等佐官和小吏把一切都定好了之后,大老爷再签个字盖个章就算完了。
可是,惠进皋半厘多出的银子都不想给,也不会给,拿宫里的钱给官府交规费,这什么倒反天罡。
所以惠进皋一进门就亮了腰牌,说自己要见顺天府府尹。
穿过二堂的门房,府尹沈光祚便来到了顺天府衙的大堂,和他一起过来的,还有满脸忐忑的郑士毅。
尽管惠进皋和李廷元都穿着便服,但沈光祚还是一眼便锁定了惠进皋。
沈光祚来到惠进皋的面前,问名道:“见过这位公公,敢问足下尊姓大名?”
“免贵姓惠。”
惠进皋将捏在手里的腰牌递给沈光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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