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袭警(第3页)
陆弘嘿了一声:“你们以什么名义带我回去?逮捕?拘留?”
“逮……逮捕,不,拘留!”
李战想了想才说出来。
陆弘摇头笑道:“不要以为我好欺负,我也是懂法律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姓,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但是又得满足三个条件,其中有一个是说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你们说我私藏毒品,那么请问,我身边有毒品吗,我家里有毒品吗?你们没有证据,还敢说逮捕,还有,逮捕是检察机关出具逮捕证的。”
“我们……我们都说是拘留!”
李雷有点慌了。
陆弘笑得更欢了:“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你们要拘留我,也要出具检察院的拘留证明。
另外,先行拘留的条件是说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还有就是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你们说我藏毒,那么,谁在场亲眼见到了,我现场又有什么犯罪举动被即时发现了?你们要拘留我?哈,也行,把检察院开出的拘留证明给我们看看吧!”
“你……我不知道你在扯东扯西做什么!”
李雷听到陆弘大段大段的法律名词更慌了,厉声大喝,“我们不管什么证明不证明的,总之我们所长说了,带你回去!”
陆弘讶道:“这是一个执法人员该说的话吗?”
“你……你去还是不去!”
李雷拿出手铐晃着,大怒不已,“你不配合,我们就自己动手了!”
“你们太放肆了!”
陆志林毕竟走南闯北,眼界不小,看到李雷被陆弘一番话挤兑得尴尬样,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你们身为警务人员,就这样办事?你们再乱来,我就叫我律师来了!
我让我们家律师去和你们所长谈去!”
怎么说陆弘也是他陆家的一份子,陆志林怎么可能容忍别人在他面前不分青红皂白就带走呢?这样不单陆弘有事,也丢他们陆家的老脸!
“陆先生,请你不要妨碍我们办公,否则我们将以妨碍公安人员办公的名义拘捕你!”
李雷不为所动,铁了心要把陆弘带走。
“你……”
陆志林恼羞成怒,被人这样驳了面子,他恨恨不已,“李雷是吧,我说不了你,那么我就请你们家镇长去和你们所长说!”
李雷淡然说道:“在派出所,是我们所长说了算!”
傲气与自信从这一句话中体现出来,听他的意思,镇长也管不到他家所长?
陆弘闻言心中一动,说:“那不知道区长管得到没?”
“区长也……”
李雷还没说完就顿住了,惊疑地看向陆弘,“小子,别想吓唬我,你家李爷是吓大的。”
陆弘想了想,打开自己车所有的车门,指着里面说道:“跟你们回去也行,你们先看看,我车上有没有毒品?”
“回去我们再调查!”
李雷没有行动。
陆弘冷笑一声:“那可不行,谁知道你会嫁祸给我没?现在是现场,还有那么多人在场,你先看清楚这车。
另外,虽然你们没有搜查令,但是反正你们也习惯了无令办事,我也不追究了,我允许你们搜查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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