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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宋江 他竟挖我墙脚
第27章宋江:他竟挖我墙脚
都头!
唐中期诸军统帅之称,后为一部军队为一都的长官之称。
唐僖宗时,当权宦官募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都长官称都將,亦称都头。
到了大怂,长期对武官的打压和挟制,武官的权力大大减弱。
虽然沿用了“都头”
这一官职名,但与唐朝的“都头”
完全是两个概念,不可同日而语。
按照北宋的兵制,都头和指挥使是步兵的官职名称。
一个指挥使管理五百人左右的队伍。
指挥使下分三个都头、五个副都头、十个將领。
因此一个正都头一般管理一百多人。
至於朱仝、雷横、武松这样的县衙“都头”
,虽称呼为都头,但其实並非武將官职。
盖因地方行政权和军权是完全分开的,官员也分別属於两个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係的完全不同的官僚体系,知县並没有地方的兵权。
显然不管是阳穀县的知县还是鄆城县的时县令,都是没有权力封武松为“都头”
的。
武松进县衙办事,相当於县衙衙役的首领,专门管理一县之內的治安和其他与治安有联繫的事务。
所谓“都头”
也只是知县为了恭维武松而给的尊称。
放在现代社会,武松所担任的官职,相当於一个县的分管治安的总队长。
並不属於官,而是吏。
可即便如此,其权利自也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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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一个治安大队长,可以干的事大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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