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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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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天的,为了一口吃的跑大老远的,值当吗?

有一句话郝新明还是说对了的,毓秀她真的不是吃货,她一贯都无所谓吃啥。

当然,吃饱还是要的,硌嗓子的粗粮也确实不好吃。

可除此之外,她对饭菜真的毫无要求。

最要命的是,见毓秀三番两次的拒绝了郝新明这个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公子哥,女同学们都表现出来百分百的支持。

纷纷感概说,她们这些人都是托了新社会的福,这要是搁在解放前,别说上大学了,怕是早早的嫁出去了。

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当然要无比珍惜,情情爱爱哪有学习来得重要。

毓秀其实不太理解情情爱爱的,不过她还是表现出了赞同的意思。

确实啊,学习比大冷天的跑出去好几站路吃饭重要太多了。

吃啥饭啊,不如学习。

第132章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毓秀这个南方姑娘可算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北方的冬天有多可怕。

幸亏,学校前两年就改成了集体供暖。

幸亏,她一降温就给自己添置了两件羽绒服和一双毛皮鞋。

幸亏,在拿到家里汇来的钱后她第一时间又买齐了帽子围巾手套。

每回想到这个,毓秀都忍不住再三庆幸,不敢相信要是没有这些,这个冬天该怎么熬过去。

可就算这样,她每天早上出门时,还是会不由的冷得一哆嗦。

好在,再怎么样她也没病倒,手上脚上更是连一丁点儿的冻伤都没有。

比起毓秀,其他南方姑娘就没那么幸运了。

冻感冒简直是一桩很寻常的事情,尤其大学生跟小初高是截然不同的,并不是固定在一个教室里等待着不同的老师去上课,而是必须要穿梭在偌大的校园里。

要是正好碰到两节课的教室隔得很远,保不准还得一溜小跑的过去,才能堪堪赶到。

好些女同学都被冻得鼻头通红,倒是没发烧那么严重,可不少人都有些感冒征兆。

幸好不是流行性感冒,只要及时去校医院开药,或者干脆灌一杯姜汤下肚,再歇个两天就差不多好了。

说到底,都是一些身子骨结实的年轻姑娘,这些小毛病好起来速度还是挺快的。

相较于感冒生病,冻疮就要显得可怕多了。

偏这个毛病多半人都给赶上了,主要是脚上的,天气太冷了,千层底百纳鞋根本就遭不住,买了胶鞋的稍微好点儿,可胶鞋只能保证脚上不沾水,又不是保暖用的,有时候就是穿了三双袜子,脚丫子还是冻僵了。

要命的是,冻疮还不容易痊愈,一旦生起来了,那是又痒又疼,红肿异常还丑得很。

不过短短几日里,各种治疗冻疮的偏方就在宿舍里传播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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