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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孙应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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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盛棠的护送下,一行人安稳的到了宥阳老家。

没有走散,没有意外,没有惊吓,有的只是其乐融融好似郊游一般的快乐。

如兰嘁嘁喳喳的在船舫上玩乐,甚至学会了钓鱼,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便是让女使打着伞,去钓今天的晚餐。

有的时候能烧个豆腐汤喝,有的时候却只能烤干了拿来拌凉菜。

即将到宥阳,转了半日的陆程,如兰还有些闷闷不乐。

但很快,到了宥阳城里,她就又活泼起来了。

盛宅两个大字,在宥阳颇具有分量。

更何况他们这一行人的派头不俗,任谁看都要驻足一会儿,打探上几句。

“东京来的?”

“汴京的老太太?诶呦——”

“去盛宅?莫不是盛家二房那个做官的??”

宥阳的情报没有那么灵通,但‘京官’两个字,就足以让他们咋舌惊叹好一会儿了。

入了盛府寒暄是不可避免的。

作为状元郎的长桐,显然是备受关注,只是出于同姓不婚的缘故,各家也才比较矜持。

而宥阳本地,与盛府有往来的家庭,却是乐此不疲的递帖子。

除此之外,连刚满十岁的长栯都成了香饽饽,被姨姨们围着各种打听。

亲戚邻里的热情,让大家感到有些‘可怕’。

赶忙找着借口,扎堆从宴客厅里逃出来,才相视一笑的松了口气。

小辈们在一起,聊得就不那么客套了。

说着,说着,品兰与如兰聊着愈发投机,而话题就不免提到了淑兰。

宋朝没有秀才,这位孙大人如今也只是位应举人。

有辱斯文的孙家人,只是听着品兰的形容,如兰与长桐的火气就蹭蹭的冒了上来。

“什么东西!

不过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痞子,吃淑兰姐姐的、用淑兰姐姐的,而且还不知好歹的纳妾,还要家暴!

他这是大宋律法怎么写,他怎么照着犯啊!

简直无法无天,何其猖狂?!”

在墨兰与安家姐妹言传身教的影响下,如兰愤怒的发威,无论是言论还是气势,也都有模有样,不再像是剧中那般,只会逮着‘嫡庶’讲讲后宅里不痛不痒的风凉话。

孙应举人不学无术,吃穿用度全都靠着淑兰的嫁妆补贴。

这年头,大男子贪图出嫁女的嫁妆,可不是桩美谈。

此外,大宋律法名言规定了‘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

就算是妻子,打骂若是伤着了,也不可能是无罪。

而法律皆有史可寻,‘夫殴妻’的罪名被正式确立在秦朝。

秦律规定: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

战国时期民风淳朴,女性自主独立、彪悍的不在期数。

所以,妻子凶悍,被妻子殴打后不得不进行反击,哪怕是轻伤也无罪。

但妻子若是不凶悍,却被责打,一切都要比照正常法律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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