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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韦家酒楼,太和的目光就不曾落在桌上,她近乎贪婪地看着街市、看着酒楼、看着形形色色的人,让晁灵云忍不住催促:“娘子,这是刚做好的横江鲥鱼,你快趁热尝尝啊。”
太和回过神,赧然笑道:“让你们见笑了,这是我第一次逛长安的街市,难免沉溺其中,忘乎所以。”
“娘子这样不算什么,我第一次逛的时候,眼珠子都看花了,不过嘴也没歇着。”
晁灵云笑着自嘲,见太和夹了一筷子鱼放入口中,忙问,“这鱼味道如何?”
“的确是人间至味,不枉你在塞外时时惦记,念叨得我耳朵都长茧了。”
太和笑道。
“噗——”
宝珞听得差点喷饭,“灵云是最爱吃鱼的,也亏她愿意往没水的地方跑。”
“其实塞外也是有鱼的,而且寒水里的鱼鳞细肉紧,有的味道不比鲥鱼差。
但是在长安酒楼里吃鱼啊,滋味就是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四周热热闹闹的,看着也高兴!”
晁灵云发自内心地感慨。
宝珞笑着替她斟了一盏鱼儿酒,又问公主:“娘子觉得这里如何?”
“这里自然是处处都好。
看着那么多快活的人,觉得自己都变年轻了,比起金殿广厦,这才是真正的人间啊。”
太和长叹了一口气,含泪道,“灵云,我要谢谢你们,让我能够在有生之年回到长安。”
“娘子又说见外的话。”
晁灵云举起酒盏,豪爽道,“来,吃鱼、喝酒!”
太和满饮了一盏,放下酒盏后,忍不住轻声问:“你有十三弟的消息吗?”
晁灵云满脸的笑意顿时一僵,摇摇头,觉得嘴里鲜美的鲥鱼都没了滋味:“十三郎是云游的僧人,不便骑马赶路,脚程自然比不得我们,恐怕他如今还没到长安呢。”
“唉,振武城到长安遥遥数千里,可怜他养尊处优的一个人,如今连匹马都骑不上。”
太和心疼不已。
宝珞见她二人愁眉不展,想到光王那么惨都是拜自己男人所赐,只能尴尬地苦笑:“吉人自有天相,你们不必太担心。
等他到了长安,一定会联系灵云的。”
晁灵云看得出宝珞不自在,也不想扫了她的兴,连忙将话题绕回美酒佳肴上,继续大啖美食,享尽春光。
三人酒足饭饱后走出酒楼,正准备再去公主府坐坐,冷不防在街头碰见了熟人。
也不怪晁灵云她们眼尖,毕竟在一群穿着轻薄春衫的行人里,来自黠戛斯的高头骏马还有白色衣袍,实在是太显眼了。
因为惊讶,晁灵云不假思索,直接用黠戛斯语唤了一声:“注吾合素!”
注吾合素正牵着马闲逛,冷不丁被人唤了一声,不由怔怔回头,便在长安繁华的紫陌红尘里,看见了被自己藏在心底的人。
街上行人如织,恰好被几树如雪的梨花遮住,唯有佳人立于眼前,云鬓花颜,纤腰一握,轻软的碧色丝裙被春风吹拂着,像一片轻盈的青鸟羽毛。
他几乎不敢开口相认,好半天才回了一声:“晁灵云?”
“是我。”
晁灵云快步走到注吾合素面前,开心地打量他,“你怎么会到长安来?”
“可汗派我做使者,来长安朝见天子。”
注吾合素笑着解释,看着晁灵云一步步走到近前,仿佛天人踏云下凡,近到看清楚她发髻间的熠熠明珠和裙子上的绣花,才恍然轻语,“原来你在长安是这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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