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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
有了!
有了皇上的骨肉!
不能被证明和承认的就是孽种,必须要死。
大人和孩子都要死。
而且一旦查出来,那些人只会认定,是她不知检点,秽乱宫闱,这桩罪压下来,难道仅仅只死一个人?
最先发现这事儿的是小芸的娘,当她打着骂着才得来实话的时候,几乎被吓瘫了。
然而,没有一位母亲可以看着亲生骨肉被白白糟蹋,还要丧命,所以,哪怕是皇上,也只能豁出去了。
小芸在宫里住的地方,离得最近的是储秀宫。
她也给腊月和腊月的娘做过不少绣活,虽然比不上花束子,倒也算得上精良。
自然,这点功劳根本不可能跟重大的灾情相比,一旦她们知道,说不定还会马上下毒手。
所以小芸的娘考虑了很久,一直没敢动。
好就好在小芸他们家跟耷拉吴有点交情,是同乡。
所以,经他的荐举,吴良辅才答应小芸的爹娘打理运送宫里的“夜香”
,偶尔有非用得的时候,也可以跑腿办点杂事。
光乾清宫这一片已经是很大的恩典,然而,这不能说是一个可以挂在嘴边的差使。
小芸的出身,可以算作比花束子还要差很多。
若非一技之长,花束子带携她,不可能在这宫中寄存。
本来想多赚点钱,从苦海中挣扎出来,可是没想到陷得更深。
皇宫是吃人的狼窝,人人都这么说,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那有多可怕。
小芸她娘想过很多办法,宫里不是想走就能走得了的地方,打掉孩子,万一被发现,罪也许更重。
险中求生,或许还能保全全家的命。
母以子贵。
这孩子要是被承认了,小芸就可以像当初的花束子那样,做个贵人。
也许更差一点,这也无所谓。
关键是公道,公道就是公道,公道应该被讨回来!
最怕的,是不明不白地死。
拼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皇上把女人当块肉想咬就咬,可咬了不能白咬!
经过商量,家里人都愿意这么办。
于是,第二天,小芸的爹娘干完了活,早早守在宫门前等吴良辅。
耷拉吴拗不过他们,也只好帮忙冒险。
结果,吴良辅的反应,跟他想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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