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执念回往2(第4页)
从人性而论陈军没有一点错,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是对是错却就难说清了。
少年花季遭此不幸着实让人同情,法律的最终判决:陈军以故意伤人致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蔡学军家属原提出的经济补偿一百万元改获赔三十万元,又鉴于陈军未满十八岁,改原判十一年为八年。
而这三十万元的补偿自是由陈军的监护人承担。
其实陈军的父亲陈峰明早知道妻子和蔡学军有染的事情,只不过他为了事业的发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借此利节节高升,不到短短三年时间,从一个小主管晋升到了区域经理,他心知肚明,业绩平平的他这都是靠妻子和蔡学军的“功劳”
,所以他甘受其辱。
但是明是暗却大不相同,别人不知尚可,可如今他的绿帽子已被公开化,更可羞可耻的是竟是被自己的儿子捉奸在床,而儿子更因无辜受累进了牢狱,无论公司还是这个城市他都没法再继续待下去,他不能忍受旁人证据实握的指指点点,不得以之下他只能和妻子离婚,去别的城市奋斗,经济损失是小,名誉受损他也可以不计较,所遗憾的是他不能将儿子保释出来,当真可恨可恼,愧疚万分。
在陈军被判刑的第十七天,郑凯来到监狱探视他,告诉他要替他翻案,他两个其实对法律都是懵懵懂懂,郑凯只是凭着深厚的友情将陈军的情况告诉自己父亲,央求父亲一定要帮忙。
而陈军对于能不能翻案早已不在乎,母亲出轨的事让他羞于为人,他已经心灰意冷。
最终在郑凯父亲托关系,寻求高明律师的帮助下,开庭了二审,陈军的母亲反口咬她和蔡学军不是通奸,而是在蔡学军胁迫下的强奸。
蔡学军登门施暴,有凭有据,即使事实不是如此,但所体现的证据却是这样。
他在陈军家中和陈军之母发生的关系,如今陈军的母亲为了儿子一口咬定他胁迫强奸,他即便极负委屈,却又如何能说的清?
鉴于事件的性质,在二审判决中,陈军以正当防卫被判无罪释放,原该承担的经济赔偿也被豁免。
蔡学军犯强奸罪本该入刑,鉴于恶果已尝,获残终生,出于人道免于刑罚。
然而陈军却因为这件事的影响终日抑郁,后是在郑凯的父亲和郑凯的开导下他才逐渐走出了心理的阴影。
所以他对郑凯感恩戴德,发自内心的视郑凯为重生的恩人,是以他事事迁就郑凯,万事皆替郑凯着想,万紫丹的事是他重获新生后第一次和郑凯闹矛盾,但基于恩情,他也只埋怨了一番便不了了之,把心中的不快、不平深深的埋在了心底。
出狱以后他无法接受母亲,断绝了和母亲的来往。
他母亲也羞于见人,拿着和父亲离婚分得的钱,和卖掉老房分到的钱,搬离了榕州,在榕州的直辖县章平另置了一套略小的新房,住在了那里。
陈军便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了一起。
在初中的两年里,陈军遭受尽了嘲笑、白眼,有的同学甚至公然挑衅,大张旗鼓的说他母亲是烂糟的荡妇淫娃,言语恶毒,令人心肌泵血。
为此陈军没少和同学打架,多次都是打的头破血流。
是在老师的同情和郑凯的庇佑下他勉强还算过的安稳,直到上了高中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但仍有少数从一初中上来的同学会偶加议论。
不过经历了两年的成长,人大心大,他看开了许多,虽然还是很在乎,但却不再像初中时那样容易动怒,他觉得人不能总活在过去,而应该往前看,过去的不管是美好、还是丑恶,都已成为了过往,再深究也没有多大意义,自此他便一心一意的扑在学习上,直到如今考上了榕州大学。
然则人心多良善,奈何也有无奈时,郑凯的恩情始终是他心中的执念,他也自感不知不觉中这种执念已成为了他的包袱,但他却又不敢这样想,觉得这是忘恩负义之举,是以杨雅慧的事情他矛盾着究竟要不要插手?思虑间瞑瞑中慢慢睡了过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