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回忆 攻墨之宸皇剑出 5(第2页)
。
一个人对其他人的爱不应该有差别,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讲究的是“兼爱”
,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
这种人人平等,人人爱人的思想,有点儿类似于西方“神爱世人”
,“我们都是兄弟姐妹”
这种说法,和儒家讲求的“爱有差等”
完全不一样。
以此还引出了墨家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墨家是诸子百家中,对“鬼神”
最为推崇的一个学说。
儒家对于“鬼神”
之说,往往采取淡化,不在意的态度。
当然,因为战国时期整体的社会环境,儒家并没有完全否定鬼神之说,但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避而不谈的态度,比如说“子不语怪,力,乱,神”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
墨家就不一样了。
在墨子心中鬼神的地位很是重要。
在诸子百家中,他是一个用直白的语言,大肆宣扬鬼神的圣人,在其整个著中,“鬼神”
一词竟出现了一百多次。
对于有无鬼神这个问题,墨子认为并不是形而上的无聊辩论,而是管理好国家大事的关键问题。
墨子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
可见他把鬼神列在圣人之上。
鬼神观是墨子思想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墨子》中就有专门的一章《明鬼》来阐述这一思想。
墨是相信天帝鬼神存在的。
在《明鬼》一章中,墨子用了大量篇幅,从各个角度来说明这一问题。
墨子虔信鬼神,和他“兼爱”
的思想是一致的。
在墨子看来,法律和伦理纲常都是有局限性的,而鬼神可以突破这种局限性,达到“全知全能”
的境界。
鬼神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而且鬼神之赏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
这就体现了在鬼神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墨子相信,推崇的“鬼神具有赏罚善恶的功能”
这一说法,也和“兼相爱,交相利”
的道德追求相呼应,其鬼神观和他的“兼爱”
思想是相辅相成的。
墨子经常把尊天事鬼和爱人相提并论。
“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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