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第4页)
既然事情都到这份儿上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干脆就死了这条心,听天由命吧。
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做了努力的。
我质问他,为什么不能说这不是我干的,人不是我杀的?&rdo;
&ldo;嗯,那后来呢?&rdo;
&ldo;律师大为光火,说如果我这么说了,这件案子他就彻底不管了。
要是他也不管的话,我就连个律师都没有了,只能独自一人在法庭上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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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一派胡言,纯粹诈唬人。
没有律师,公审也无法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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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这些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一点儿都不了解。
先是刑警,接着是律师,然后是法官,这些人把我骗得团团转。
我是个没知识的乡巴佬,要骗我非常轻松。
每个人都用话来诓我……在姬安警署被拷问的时候,警察叫我坦白,并反复强调这份调查报告只是临时的,不会拿来做量刑的依据,真实情况等上了法庭再说也不迟。
审判时我只用说一句调查报告并不属实,陪审团就能立刻明白我的主张。
他们告诉我这叫自由心证主义,说或许我不知道,但现在的法官可以脱离证据、光凭主观印象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所以一定要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
早早坦白说是自己干的,就会给审判团留下一个好印象。
还说他和审判团的人很熟,会替我说话的,不会判死刑。
他反复对我说让我放心,相信他,就算是撒谎,也要先承认人是我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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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敷陷入了沉默。
这是典型的威逼利诱,是警方在骗取嫌犯自供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
利用嫌犯的无知对其进行哄骗。
如果不这么做,就无法取得供词。
说出来虽然有些不大光彩,但必要时只能采取这类手段。
不过吉敷自己从来没这么干过。
&ldo;当时我发着高烧,冷得发抖、恶心想吐,他们对我说只要我乖乖照他们说的去做,就让我穿上衣服去看大夫,又说在这儿坦白与法庭的裁决毫无干系。
当时我相信了他们的话,认同了他们的指控。
然而那些话全是警方编造的谎言,一审的判决书上写着&lso;判处死刑&rso;,还说附带说明‐‐&lso;鉴于无人会在无罪的情况下承认杀人,因而自白证词真实可信,并依此判处被告死刑。
&rso;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法官自己心里应该也很清楚,自供书是警方在审问现场用什么手段套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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