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力量变化(第2页)
立刻做出反应——转头撒腿就跑。
弱小的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往往会更加敏感,因为那些不敏感的都已经死掉了。
它的本能告诉它打不过那只盯上自己的动物。
必须得跑!
它这一身肉就是这么跑出来的,毛发稀疏带来的良好散热令它在耐力比赛中胜过自己遇见的所有捕食者,所有想要吃掉它的捕食者在三十秒内必定被它甩掉!
四只蹄子在泥土中踏得飞起,碎成小片的树叶和肮脏的淤泥四溅,还未落下,就被另一只脚掌继续踩回土中!
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就在一瞬间被拉到最短,四肢着地的杨文若手脚并用,如猎豹般的重复身体收缩伸展过程,以此来达到最快的移动速度。
普通人类的速度是一百米九秒。
并非人类跑不出更快的速度,而是身体的散热结构决定了人类无法做出那种移动。
杨文若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身体会在能力下渐渐适应这种状态,打开毛孔,肉体即使运转到极致也不会因为温度过高而晕倒。
所以——
“抓到你了!”
纵身一跃,最后两米距离在一次跳远中被拉近为零。
身体落到野驴身上,顾不上它的挣扎跳动,双手举起,握成拳头将大拇指伸得笔直,对着野驴的耳孔神经最为细密的地方用力刺下!
连惨叫都无法发出,三百多公斤的野驴瞬间毙命。
将手指从野驴耳中慢慢拔出,上面沾着的是灼热粘稠的血迹,食欲大开的血腥味弥漫开来。
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杨文若觉得味道还不错。
他在扑到它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只野驴不仅速度快,而且皮糙肉厚,想要瞬杀才选择了这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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