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拿下皖省4
华夏古代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并不会无缘无故的以人为食,吃人的事情一般是发生在两种情况之下的。
第一种是天灾人祸荼毒下的大荒之年,人本能而唯一的念头便是生存,因此当没有其它办法时便只能餐食同类。
事实上,只要你仔细去查阅历代流传的各种史料,都能寻获其中关于食人的记载。
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轻肥·意气骄满路》一诗中也曾经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这说明历史上的食人惨事并不是什么隐秘事件,甚至可以写入诗中。
当草根树皮都已经被饥民吃光之时,道德的束缚和食人的恐惧便不再值得一提,无论如何生存应该是最重要的吧!
尤其恐怖的一次食人事件发生在北宋末年,靖康之乱下的乱世里,人肉早已成为了市场里公开叫卖的食品,其价格竟然比不上猪狗牛羊等牲畜之肉,当真便宜之极。
成年精壮男子的尸体甚至比不上一斗米的价钱。
这种诡异而残忍的事情就这样真实地发生于历史中。
在我们今天看来,这种事无疑是一种没有丝毫人性违背天伦的行为。
北宋的食人事件并不是历史上的唯一的一次,事实上在明朝的万历和清朝的同治年间,都发生过类似的惨事。
人肉被当成商品,只要几十文钱便可以换得一斤。
“饿死是小,失节事大”
的道德准则早已被饥饿冲散。
如果你不亲身体验,必然不能切身感受那种饥饿带来的恐怖,在这种恐怖威压的压迫下,人性的纯良和道德的约束算是被彻底抛弃了。
第二种食人事件发生的情况也许更加凄惨和变态。
世人常用“食其肉,寐其皮”
来形容对一个人的仇恨达到顶点。
有人为了发泄心中难以宣泄的仇恨,也有人用这种方法来展现自身的暴戾才好恫吓自己的敌人。
甚至有些愚昧的人深信一种邪恶的传说,认为人有大补或者祛病的神奇功效,而这其实完全是一种野蛮的迷信活动罢了。
在崇尚武力,好勇斗狠的华夏古代,吃人肉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早在战国时期,就发生过这么一件吃人肉的事件。
话说齐国有两位勇士,彼此都对对方不是很服气。
这一天二人在一酒馆之中狭路相逢,自然要寻找时机一举“战胜”
对方。
其中一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便说道:“吃酒不能没有菜来佐之”
,言罢便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给另一个人吃。
另一位勇士自然不甘下风,于是也用刀子割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递了过去,还说道:“你也尝尝在下的肉食”
。
二人彼此“客气”
地你来我往了一会儿,便都死于自己刀下了。
而大规模、大批量的吃人事件在古代一直发生在战争当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